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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9年度「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第二次核定名單及執行相關事宜

一、109年度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徵案第二次核定結果,如附件1所示。
二、請各課程執行計畫時配合事項如下:
(一)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0日(五)止。
(二)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教務處課務組,核銷截止日期至民國109年11月27日(五)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成果發表:本年度將辦理期末成果之展示會與發表會,獲補助教師均需參加,活動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四)成果繳交:請於民國109年11月20日(五)前繳交結案報告、教學過程等具體成果。
三、計畫結束時,依成果評審委員評分,擇優選出優良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獲獎教師予以獎勵金鼓勵。
四、本案尚有案件數可申請,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再與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聯絡,以續辦相關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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