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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業師共構教學」申請公告,歡迎教師踴躍申請。

一、為使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並培養符合就業市場需求之學生,本校將持續辦理「業師共構教學」制度,補助專任教師邀請校外產業界人士擔任業界教師,共同教授課程。

二、實施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0月4日(星期五)止,或經費用罄即截止申請。

三、申請條件:
(一)由在本校開設正式課程之專任教師提出申請。
(二)受邀講師不得為本校兼任教師,且以不重複為原則。
(三)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補助計畫。

四、業界師資聘任資格:
(一)具有五年以上實務經驗之產業界(含專業社團、工作室)在職人士,並在專業領域中有傑出表現。
(二)須具備與授課內容相關之學、經歷。

五、各系及通識教育中心申請件數至以5門課為原則,每門課至多申請1次2節課,每位學者以2節授課鐘點費為限。

六、於課程結束後2週內,將相關核銷憑證連同成果報告書送至教務處教學中心辦理,未依規定辦理者,爾後不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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