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事宜通告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通告
承辦人:李家欣
分機號碼:40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朝陽教(註)字第1110000404號
主旨:通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事宜。
說明:
一、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資格審查採行電腦化作業,請畢業班同學於民國111年12月9日(星期五)前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è新生及畢業生專區è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課程類別不符者,請務必於【自審異動】欄位修正並與系辦助教確認,以利於12月12日開始課程初選。
二、外語證照門檻通過後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外語證照登錄並填寫語言中心線上表單,各系證照門檻通過後,務必將「證照正本」送系辦認定,始為通過門檻,詳細請至【學生資訊系統è新生及畢業生專區è外語證照登錄、畢業證照門檻】查看。
三、請班代於民國112年2月15日(星期三)領取「畢業調查表」(日間部至系辦、進修部請班代至進修部聯合辦公室領取),並轉知同學於民國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再次上網自審,於【◎自我審查】頁籤確認是否能如期畢業,並於「畢業調查表」勾選是否畢業及簽名。
四、「畢業調查表」請於民國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簽章並送系辦助教賡續辦理審查作業。
五、非學年課之科目名稱一樣者,畢業學分只承認1科,餘不得列計至畢業學分中。
六、畢業門檻若於112學年度開學日9月18日前仍未通過者,視為延修生,須於開學後第1個禮拜完成延修生註冊繳費。
七、證照門檻為有開課者,至少須修習1門課;完成延修生註冊之大學部同學須於當學期期末結束後始得畢業(即113年1月畢業、2月領畢業證書)。
八、為利於製作畢業證書,請畢業生務必於民國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至『學生資訊系統è個人相關資料è個人基本資料』確認姓名及生日。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