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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1年度「翻轉教室創新教法課程」執行相關事宜

一、111年度翻轉教室創新教法課程執行共25門名單如附件1,其中核定獲補助共19門名單如附件2。
二、請各課程執行計畫時配合事項如下:
(一)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止。
(二)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110-2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1年08月31日(星期三)止;111-1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成果繳交:執行課程教師應於各學期結束時,110-2學期課程於111年08月31日(星期三)前,111-1學期課程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前,繳交教學成果報告書(封面藍色C-24)、教學過程等具體成果。
(四)成果發表:獲補助教師需參加由創新教學中心主辦之期末成果審查與發表會,分兩階段進行,其舉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之後將視疫情及執行情況適時調整方式。
三、計畫結束時,依成果發表會評分結果,擇優選出優良翻轉教室創新教法課程,予以獎狀及獎勵金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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