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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微型課程相關事宜

一、微型課程系統開課注意事項如下:
(一)教職員端:
1、微型課程維護:各開課單位承辦人至系統新增課程,審核通過後即不能修改,若需修改需由審核單位退回原開課單位後修改,操作說明如附件1。

2、微型課程審核:此功能只開放本處課務組及學務處審核,審核通過後學生即可線上報名,操作說明如附件2。

3、成績認列:微型課程開課時,該課程未滿1學分則認列為「微型課程」,若該課程已滿1學分請各單位提供中、英文課程名稱送本處課務組登錄,申請表如附件3。

4、查看報名學生名單及明細:此功能可查看學生所修過的微型課程是否通過、微型課程總學分數、成績認列等,操作說明如附件4、5。

(二)學生端:微型課程得採計為各系之畢業學分,學生於修業年限內累計以10學分為上限,查詢開課資料、報名微型課程及成績認列等,操作說明如附件6。

二、微型課程系統於即日起上線,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處課務組分機402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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