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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培訓活動」事宜

一、 依據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擔任教學助理領取助學金者,須修習教學助理研習課程,並定期接受工作考核」(附件1)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妥善維護出席學生健康及安心學習環境,本學期擬透過本校Tronclass數位學習平台進行線上非同步研習方式,增進教學助理專業知能,進而提升本校教師之教學效能與學生學習成效,達成深耕計畫目標。
三、 本學期辦理教學助理培訓活動3場次,凡本校碩博士生初次擔任教學助理者,須參與2場;已擔任過教學助理者,須參與1場,培訓活動實施計畫詳如附件2。
四、 未參與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培訓活動人員,各系(所)作為次學期不續聘擔任教學助理之重要依據,故務必請尚未完成培訓活動之教學助理依本處規定進行補訓事宜,始得擔任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以免影響同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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