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年度「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名單及執行相關事宜
一、 113年度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核定獲補助共43門名單如附件1,其中需經複審後核定補助共2門如附件2。
二、 請各課程執行計畫時配合事項如下:
(一) 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止。
(二) 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112-2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07月26日(星期五)止;113-1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 成果繳交:執行課程教師應於各學期結束時,112-2學期課程於113年07月26日(星期五)前,113-1學期課程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繳交教學成果報告書(封面C-23粉紅色)、教學過程等具體成果。
(四) 成果發表:獲補助教師需參加由創新教學中心主辦之期末成果審查與發表會,其舉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之後將視執行情況適時調整方式。
三、 計畫結束時,依成果發表會評分結果,擇優選出優良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予以獎狀及獎勵金鼓勵。
二、 請各課程執行計畫時配合事項如下:
(一) 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止。
(二) 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教務處創新教學中心。112-2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07月26日(星期五)止;113-1學期課程,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 成果繳交:執行課程教師應於各學期結束時,112-2學期課程於113年07月26日(星期五)前,113-1學期課程於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繳交教學成果報告書(封面C-23粉紅色)、教學過程等具體成果。
(四) 成果發表:獲補助教師需參加由創新教學中心主辦之期末成果審查與發表會,其舉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之後將視執行情況適時調整方式。
三、 計畫結束時,依成果發表會評分結果,擇優選出優良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予以獎狀及獎勵金鼓勵。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