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校113年度「教師教學分享社群」核定結果及執行相關事宜
檢送本校113年度「教師教學分享社群」核定結果及執行相關事宜
一、113年度教師教學分享社群徵案,核定結果,如附件1所示。
二、請各社群執行計畫配合事項如下:
(一)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止。
(二)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每次會議及活動結束1週內,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創新教學中心,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31日(四)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成果發表會:本年度視疫情決定是否辦理期末成果發表會,將另行公告。
(四)成果繳交:請於113年10月31日(四)前繳交結案報告、自我評量表及計畫之產出教材、研究過程等具體成果(附件2)。
三、計畫結束時,依管考情形(本單位將按計畫進行管考)及成果評審委員評分,擇優選出傑出教師教學分享社群,予以獎勵金鼓勵,其評分亦作為下一年度社群申請延續之參考。
一、113年度教師教學分享社群徵案,核定結果,如附件1所示。
二、請各社群執行計畫配合事項如下:
(一)計畫執行期程: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止。
(二)經費核銷:經費之核銷由創新教學中心統籌辦理,每次會議及活動結束1週內,請將相關憑證資料送至創新教學中心,核銷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31日(四)止,逾期將不受理申請核銷。
(三)成果發表會:本年度視疫情決定是否辦理期末成果發表會,將另行公告。
(四)成果繳交:請於113年10月31日(四)前繳交結案報告、自我評量表及計畫之產出教材、研究過程等具體成果(附件2)。
三、計畫結束時,依管考情形(本單位將按計畫進行管考)及成果評審委員評分,擇優選出傑出教師教學分享社群,予以獎勵金鼓勵,其評分亦作為下一年度社群申請延續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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