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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課業Carry學習社群相關事宜

  • 說明:

一、依據「學習輔導實施要點(附件1)」辦理「課業Carry學習社群」,執行流程及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2

二、主要實施對象:

(一)前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總修習學分數 1/2之學生。

(二)當學期修讀課程5科以上被期中預警之學生。

(三)必選修課程修讀及畢業門檻通過情況不佳學生。

(四)學習困難及學習成效不佳學生。

三、申請:

(一)申請時間及方式:申請截止至114523()

  1. 當門授課教師於申請截止日前至系統維護輔導人員資料(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

※請注意:輔導人員申請前,須先由授課教師完成資料維護,否則將無法提出申請。

  1. 輔導人員於申請截止日前至系統申請(操作流程詳見附件4),並經由線上審核通過後方可開始執行。輔導人員於申請截止日前至系統申請(操作流程詳見附件4),並經由線上審核通過後方可開始執行。
  2.  

(二)執行原則:

  1. 執行件數:各系至少執行1群為原則。
  2. 執行時間:申請通過日起至11466()
  3. 執行地點:朝陽科技大學校內為限。
  4. 執行時數:每群同一門課程至多規劃20小時
  5. 輔導參與人數:每群5人為原則且每群須至少1人屬休退學高風險學生
  6. 輔導方式:限實體輔導,請勿線上輔導。

四、核銷及結案:

(一)請於114613()將核銷紙本擲回本處課務組。

(二)結案方式(操作流程詳見附件5)

  1. 由教學助理(TA)或學習夥伴(TU)至系統完成輔導內容填寫,並點選結案送出。
  2. 經線上審核通過後,系統以mail方式發送審核通過通知。
  3. 線上審核通過後,請至「課業Carry學習社群系統-審核完成紀錄-核銷附件下載」列印核銷資料-(系統-附件2)輔導紀錄表(系統-附件5)講座鐘點費收據(領款人欄位親自簽名)並將此收據浮貼至(系統-附件6)支出憑證黏存單(講座鐘點費),支出憑證黏存單「承辦人」和「單位主管」欄位請經授課教師系主任簽核後擲回本處課務組。

五、其他事項說明如下:

(一)授課教師:審核課程申請與結案簽核,線上簽核操作流程詳如附件6

(二)系主任:協助審核課程申請與結案,線上簽核操作流程詳如附件7

註:1. 若系上配有TA,須以TA為優先申請。

2. 教學助理(TA)與學習夥伴(TU)身分不可同時段重疊。

六、經費擬由114年度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

正本:本校各系

副本:本校各院、本處課務組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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