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度獎助【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申請事宜
說明:
一、為鼓勵教師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積極指導學生參與校外各類競賽,凡本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指導本校學生以學校名義參加與所屬系所專長有關之國際性、全國性及區域性競賽,於決賽獲獎且未申請本校其他項目之補助者,得提出申請。
二、本次申請之獲獎日期採計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同一作品參與不同競賽,以申請1案為限,1份獲獎申請表,僅申請1項獎助案件。如有2位以上教師共同指導,請由申請教師協調獎助金分配比例。
三、申請教師請先登入Google帳號填寫獲獎資料,俾利彙整與審核作業,連結網址:https://reurl.cc/L5G0p4。
四、申請書與獲獎佐證,請於115年9月22日(星期二)前,提供予本處創新教學中心,進行初審後,續提送本校教師獎勵補助專責小組審核會議決議。
五、檢附本校「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獎助辦法」(附件1)及「獎助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申請文件」(附件2)。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