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5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說明:
(一)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二)申請人須提出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三)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包含申請其他區域基地諮詢服務次數),且申請人應先完成前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繳交後,始得申請下一次諮詢服務。
(四)優先錄取本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五)請申請人於115年11月30日(一)前至google表單提出申請(https://forms.gle/BxjuMB7Qp6mxcnNK6),本基地收到申請表單後將以E-mail通知媒合結果。
(六)諮詢期間:115年10月1日(四)至12月6日(日)止。
(一)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二)申請人須提出116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三)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包含申請其他區域基地諮詢服務次數),且申請人應先完成前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繳交後,始得申請下一次諮詢服務。
(四)優先錄取本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五)請申請人於115年11月30日(一)前至google表單提出申請(https://forms.gle/BxjuMB7Qp6mxcnNK6),本基地收到申請表單後將以E-mail通知媒合結果。
(六)諮詢期間:115年10月1日(四)至12月6日(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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