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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因應疫情授課注意事項

主旨:111學年度第1學期授課注意事項,請各系所督導所屬專兼任教師與學生確實配合辦理,後續授課方式將依疫情發展做滾動式修正並公告,請轉知所屬師生。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公告之「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及最新指示,相關說明如下,請配合遵守,以利維持正常上課。

二、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確診個案」為核心之防疫政策,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之處理方式:
(一)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請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者可入班正常上課。學生居家照護期間,請授課教師提供彈性授課方式;教師居家照護期間,請通知7天內所教授課程所有學生彈性授課方式。如因身體狀況無法授課,請系上協調代課教師授課。
(二)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人員,本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可至校安中心領取),快篩陰性者可入班正常上課,如有症狀請儘速就醫。
(三)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但全程佩戴口罩共同活動之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沒有出現任何症狀,仍可如常上班、上學,並請落實個人防疫措施。

三、 教學及授課方式
(一)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如無法採固定座位時,請任課老師拍照或錄
影留存,以供後續疫調使用。請教師至「授課教師資訊系統」-「上課座位表產生」產生座位表;並至「授課教師資訊系統」-「上課座位表上傳」上傳(需保留所有上課座位表更動記錄),操作流程如附件。
(二)選課人數確定後座位表未異動者勿需再上傳,請轉知任課教師確實於授課教師資訊系統→線上點名系統點名並掌握修課學生名單。
(三)授課教師進行授課時建議佩戴口罩,倘有特殊教學需求者,得以透明面罩代替;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四)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且上課操作設備機具需於課後妥善消毒。

四、 體育與實習課程
(一)體育課
1.室內外從事運動,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徹底清潔消毒。
3.室內外運動場館應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
(二)實習課
進行實驗或實習課程時,應採固定分組,並避免學生共用設備、器材;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徹底消毒。

五、 教學授課方式將視疫情發展並依教育部最新指引滾動修正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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