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抵免學分作業說明及轉學生課程規劃下載
一、申請日期:請務必於民國114年1月10日(星期五)至2月10日(星期一)前寄回註冊組。
二、繳交文件:
1.抵免學分申請書〔專業(含專業必修、選修及自由選修課程)及通識(校定必修及通識自由選修)共2張〕
2.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2份
(請以「螢光筆」於「原校成績單」擬抵免之「課名、學分及成績」處劃記,一張劃校定必修、一張劃專業科目)
3.通識課程-非本校課程請另附「課程大綱」等課程內容說明,(通識課程若有疑問者,請電洽(04)2332-3000轉7246~7)。
三、「請上【學生資訊系統】-「抵免學分申請」登錄欲抵免資料後,印A4申請書簽名後連同相關表件」2月10日(星期一)前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進修部聯合辦公室(信封加註「申辦學分抵免」),無須至各單位辦理。
※如原校成績以等第A,B,C...方式評比,輸入抵免資料時「成績」欄請空白,請將成績登錄在課程名稱欄位--課名+空白+等第成績。
四、其他抵免注意事項請參考下方附檔及通識課程各課群開課名稱。
五、請轉學生可下載所屬年級課程規劃表參考---
113學年度轉學生課程規劃下載
轉學生請自行下載查詢或列印課程規劃(請下載所屬年級課程規劃表參考---)
課程 大綱 |
「課規資訊查詢」https://cts.cyut.edu.tw/CTS0062/ 請選擇「學年度」-〔二年級-112學年度、三年級-111學年度〕、 「系別」、「學制」-〔四年制(日間部)、四年制(進修部)〕、 「組別」-〔不分組、所屬學籍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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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別 |
課程 資訊 |
其他抵免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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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計課修習辦法 請提供課程大綱;設計課請提供作品圖(每門課1-4張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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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傳播藝術系之抵免申請,除成績單外,須一併附上原校已修課程之教學大綱(課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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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