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抵免學分作業說明及課程規劃下載

一、申請日期:

請務必於民國115120日至223日前將抵免申請書含原校歷年成績單寄回註冊組

申請資格

1.轉系生。

2.轉學生。

3.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4.轉學復轉系生。

5.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在本校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6.新生入學前曾於專科以上學校(含推廣教育)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者。

7.依本校「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課程實施要點」規定獲得學分後,考取本校之新生。

8.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之科目及學分,成績達70分以上,且該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者。

9.取得專業證照或通過檢定考試,且經系、所、學位學程〔以下簡稱系(所)〕審核通過者,得申請免修(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

註:無以上身分者,免辦理抵免學分申請。

三、繳交文件:

1.抵免學分申請書〔專業(含專業必修、選修及自由選修課程)及通識共2張〕

2.歷年成績單正本2

(請以「螢光筆」於「原校成績單」擬抵免之「課名、學分及成績」處劃記,一張劃校定必修、一張劃專業科目)

3.校訂必修(含通識自由選修)-

.校定必修課程無需先審查核章(證照抵免除外見.)

非本校修習之通識課程請另附原校「課程大綱」課程內容說明,(通識課程若有疑問者,請電洽(04)2332-30007246~7),欲抵免校定必修英文課程者務必檢附原校課程大綱(校定必、選修語言課程若有疑問者,請電洽(04)2332-30007525)

.以「證照」抵免大一、大二英文者,請攜帶「證照正本與影本」及及抵免學分申請表至語言中心繳驗正本並核章(113學年度起入學大一新生認列免修,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

.曾於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並修習勞作教育或同類型課程及格者,依其修習時數12小時以上證明(需附原學校打掃或服務時數證明)及學期數,得申請抵免

四、申請書列印及簽名請上【學生資訊系統】-「抵免學分申請」登錄欲抵免資料後,印A4申請書簽名後連同相關表件」223(星期一)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信封加註「申辦學分抵免),無須至各單位辦理

如原校成績以等第A,B,C...方式評比,輸入抵免資料時「成績」欄請空白,請將成績登錄在課程名稱欄位--課名+空白+等第成績。

五、抵免注意事項:請參考下方附檔,及通識課程各課群開課名稱

六、課程規劃表:請轉學生可下載所屬年級課程規劃表參考---

轉學生請自行下載查詢或列印課程規劃  (請下載所屬年級課程規劃表參考---)

課程大綱        課規資訊查詢https://cts.cyut.edu.tw/CTS0062/

請選擇「學年度」-〔二年級-113學年度、三年級-112學年度〕、

「系別」、「學制」-〔四年制(日間部)、四年制(進修部)〕、

「組別」-〔不分組、所屬學籍分組〕

 

系別

課程資訊及其他抵免事項

財金

課程資訊

企管

課程資訊

保金

課程資訊

會計

課程資訊

休閒

課程資訊

重、補修必修科目與修習新舊課程處理方式

行銷

課程資訊

銀管

課程資訊

營建

課程資訊

113  112 課程規劃

工管

課程資訊

應化

課程資訊

環管

課程資訊

建築

課程資訊

工設

課程資訊

視傳

課程資訊

1.模組課程規劃書   113  112

2.視傳系精進基礎課程之計畫實施辦法

3.四年制證照與專業表現成果積分採計方式

景都

課程資訊

1.設計課修習辦法

2.「資訊科技應用能力」基本門檻認定標準

請提供課程大綱;設計課請提供作品圖(每門課1-4張即可)。

傳播

課程資訊

除成績單外,須一併附上原校已修課程之教學大綱(課程內容)。

應英

課程資訊

抵免說明

幼保

課程資訊

抵免學分相關說明

社工

課程資訊

資管

課程資訊

抵免學分相關說明

資工

課程資訊

資通

課程資訊

航機

課程資訊

本系於3年級分流「工程模組」、「維修模組」,請轉學至3年級者,依不同模組課規所訂之課程進行抵免,並繳交模組申請單

飛航

課程資訊

空運

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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