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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微型課程相關事宜。

 

一、微型課程系統實施要點請詳見附件1

二、微型課程系統開課注意事項如下:

()教職員端:

1微型課程開設及維護:各開課單位承辦人需至系統新增課程。課程經審核通過後,將無法再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必須由審核單位將課程退回原開課單位進行修改。操作說明如附件2
若課程時數已達18小時,則需經專案簽准後,並連同微型課程成績認列申請表(見附件3)一併提交至課務組進行登錄,方可在系統中開設該課程。

2、微型課程課程審核:此功能僅限本處課務組及學務處進行審核。課程審核通過後,學生方可在線上報名。操作說明如附件4

3、成績審核:授課教師或開課單位承辦人應於課程結束後至系統進行審核,通過者可獲得該課程時數,最遲須於該學期結束後一週內完成審核。操作說明如附件5

4、成績認列:微型課程開設時,若課程時數未滿18小時,則該課程的課名將認列為「微型課程」。若課程時數已達18小時(即1學分),則可依開課單位申請之微型課程成績認列課名進行設定。

5、查看報名學生名單及明細:此功能可查看學生所修過的微型課程是否通過、微型課程總學分數、成績認列等,操作說明如附件6

()學生端:

1、大學部學生在修業年限內累計修習18小時可獲得1學分,最高可取得10學分。可計入各系的畢業學分,但具體採計方式應依各系的課程規劃規定為準。

2、學生可查詢開課資料、報名微型課程及進行成績認列等,操作說明如附件7

三、微型課程系統於即日起上線,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處課務組分機402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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