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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年度獎助【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申請事宜

說明:

一、為鼓勵教師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積極指導學生參與校外各類競賽,凡本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指導本校學生以學校名義參加與所屬系所專長有關之國際性、全國性及區域性競賽,於決賽獲獎且未申請本校其他項目之補助者,得提出申請。

二、本次申請之獲獎日期採計期間,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同一作品參與不同競賽,以申請1案為限1份獲獎申請表,僅申請1項獎助案件。如有2位以上教師共同指導,請由申請教師協調獎助金分配比例。

三、申請教師請先登入Google帳號填寫獲獎資料,俾利彙整與審核作業,連結網址https://reurl.cc/L5G0p4

四、申請書與獲獎佐證,請於115922日(星期二)前,提供予本處創新教學中心,進行初審後,續提送本校教師獎勵補助專責小組審核會議決議。

五、檢附本校「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獎助辦法」(附件1)及「獎助教師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申請文件」(附件2)。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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