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度獎助【教師取得專業證照申請】自即日起開始受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獎助教師取得專業證照辦法」(附件1)辦理,鼓勵本校教師取得專業證照,提昇教師專業實務能力,辦理獎助教師取得專業證照。獎助項目包括:
(一)補助證照研習考試相關費用:參加取得專業證照必須之研習(訓練)及考試得申請補助證照研習(訓練)報名費、學分費、證照考試費。
(二)獎勵證照考取:獎勵教師考取之專業證照分A級、B級及C級,共3個等級。
(三)依114年本校教師獎勵補助專責小組審核會議決議,不論是否於本校接受培訓研習,已取得補助證照研習考試相關費用者,不重覆受理獎勵證照考取項目申請。
二、申請對象為在本校服務期間取得專業證照之專任(案)教師,且證照於114學年度(114/8/1-115/7/31)取得者。
三、請申請教師先登入Google帳號,線上填寫獲獎資料,連結網址:https://reurl.cc/26qbZr,俾利彙整審核作業,並請於115年9月22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表(附件2)、及證照證明文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申請教師親自簽名),送至本處創新教學中心彙辦,採先到先受理原則,經費用罄後即不再補助。
四、本項獎助前一學年度取得之證照,申請規範如下:
(一)同一張證照以獎助1次為限,且須具有證照字號。
(二)一試兩照者僅能擇一申請,以資格換證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每位教師每年最多可申請1張C級專業證照獎助(請同時檢附所屬單位之會議紀錄)。
五、申請案採隨到隨審方式,初審由本處創新教學中心進行審核,續提送本校教師獎勵補助專責小組審核會議決議。
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