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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年度「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申請相關事宜

一、 為鼓勵教師將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融入課程教學,進而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模式,促進師生互動關係,有效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二、 「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實施計畫,如附件1,規劃內容如下:
(一) 申請方式:由各系所推薦選出專業屬性適合的課程,依每系申請4門課為原則。
(二)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且於執行期間有開設課程者。
(三)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22日(星期五)止。
(四) 執行期間:課程審核通過後,112-2學期實施至6月28日(星期五);113-1學期實施至11月8日(星期五)止。
(五) 執行限制:各教學型態課程每位教師執行至多以2門課為原則,該課程不得再接受校內外其他補助。
(六) 申請流程及交件內容,如下:
1. 申請階段: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申請書(附件2)、著作權同意書(附件3)紙本,經系所主管及學院主管評閱核章後,擲送至創新教學中心辦理。另,請將資料上傳雲端空間,並提供創新教學中心檔案下載連結,中心將以電子形式供評審委員審查。
2. 審查階段:由本中心將申請書資料供評審委員審查後,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執行計畫之課程名單將公告於創新教學中心網頁。
3. 執行階段:執行期間為整學期,並規劃至少6週以上創新課程,計畫結束時請於規定截止日前完成經費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書。
4. 發表階段:執行創新教學之課程,將進行期末成果審查,審查總成績於各課程前20名,須參加創新教學中心主辦之期末成果發表會。
(七) 申請補助審查標準:
1. 課程計畫課程目標及特色敘述具體明確。
2. 教學內容進度規劃完整性。
3. 教學設計與執行方法之可行性。
4. 預期成效是否能具體呈現且豐富。
三、 補助教師實施「PBL問題解決導向學習課程」經費擬由本校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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