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役男服役彈性修業措施
本校民國94年以後出生之學士班就學役男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措施相關事宜。
一、政策說明:為因應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配合兵役政策推動,以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之前提下,支持有申請意願之學生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能與其他未服役學生相同,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二、法源依據:依教育部112年6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886號函送「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及「本校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辦法」。
三、適用對象:94年次以後出生,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之學士班就學役男依需求申請。
四、申請日期: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完成申請。
五、申請方式:檢具本校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書,送各單位審核。彈性修業申請表僅適用當學期,之後學期仍有彈性修業需求,應依前項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六、彈性措施:彈性修業措施包含放寬學期修課、暑期修課及跨校選課,並放寬提前畢業條件,支持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如有修課問題請洽課務組,休學等學籍問題請洽註冊組;兵役問題請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七、其他疑問:請參考教育部網站-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相關資料及常見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