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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
畢業
成績
申請流程:
一、申請歷年成績表。
二、軍訓室證明用印。
成績單申請請參看:
一、到校辦理: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使用「自動化繳費機」-「歷年成績表」工本費每份10元。
二、校友或無法到校申請時:
(一)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enroll
(二)點選右方註冊組快速連結「校友申請文件系統」 進入系統後-「中文歷年成績表-役期折抵用」依系統指示轉帳後教務處註冊組將至軍訓室用印後郵寄指定地址。
軍訓室網頁-軍訓課程折抵役期請參看:https://stafof.cyut.edu.tw/p/412-1003-1129.php。
一、斐陶斐獎為國際性之獎項,本校自89年受邀加入為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成為團體會員,目前國內有台大等50幾所大專校院加入此學會。
二、凡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之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品學特優者,依「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推薦榮譽會員標準」規定名額,推薦該年度新榮譽會員。
三、凡校院或研究所之學生於畢業後,對學術研究或社會事業有特優貢獻者,每校每年得於畢業生中推薦一人至三人為本會榮譽會員。
四、本校彙整各學院依學生學業成績推薦之名單,於函送總會後,於畢業典禮各班班敘時由系(所)主任或導師頒發「會員證書」及「紀念徽章」,畢業校友由學生發展中心轉寄,「誓詞」新榮譽會員務必於簽名後繳回系(所)辦公室(畢業校友請寄回校職處)
五、其他相關事宜,請至本處網頁註冊組http://www.cyut.edu.tw/~enroll ->【成績】->「斐陶斐獎」。
所謂二一,係指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總學分二分之一以上者,稱為二一,112學年度起本校學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三次二一應予退學。
但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技優甄審保送入學學生、高職繁星計畫入學學生及甄選入學之離島學生,連續三次三分之二者。但修習總學分數在9學分以下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在此限。體育、軍訓(護理)選修課,併入總學分計算。
受理抵免時間:依本校行事曆通告之規定時間。
辦理抵免條件: 參看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辦理對象:
一、轉系生。
二、轉學生。
三、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四、轉學復轉系生。
五、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在本校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六、新生入學前曾於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得酌情抵免。
七、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之科目及學分,成績達70分以上,且該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者。
八、取得專業證照或通過檢定考試,且經系、所、學位學程〔以下簡稱系(所)〕審核通過者。
九、在學期間經本校遴選赴海外實習者,該實務經驗可抵免之課程由各系(所)自行認定。
十、經本校核准到國外大學院校修課完畢之在校學生。
十一、至教育部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學校短期研修所修學分者。
十二、雙聯學制學生。
辦理抵免流程:
一、準備原就讀學校正本之歷年成績單兩份,及欲抵免通識課程之課程大綱相關文件(非本校開設通識課程請附)。
二、至【學生資訊系統】-「課程相關」-「抵免學分申請」登錄抵免學分資料並印出申請書A4。
三、將抵免申請書及原校歷年成績表、校定必修之課程大綱說明等(非本校開設通識課程請附)於期限內寄(繳)回註冊組。
四、於公告時程上網查詢抵免學分審查結果,有疑問可於公告期間向註冊組提出查詢,並依結果逕行退選已抵免課程並可再加選其他課程。
校友欲申請歷年成績表或名次證明:
一、通訊申請流程(無法到校申請者):
(一)申請對象:已畢業校友。
申請方式:
1.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enroll
2.點選右方註冊組快速連結「校友申請文件系統」 進入系統後-依系統指示轉帳後教務處註冊組將寄至指定地址。
(二)申請對象: 若因實習或寒暑假期間等不便到校之在校生。
申請方式:若因實習或寒暑假期間等不便到校者,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其他」-「教務文件申請系統」線上申請並繳費。
可申請項目如下:
1.在學證明
2.中文歷年成績單
3.排名證明
4.英文歷年成績單
其餘均需到校辦理。
二、在校生或到校申請校友申辦流程:
(一)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旁使用「自動化繳費機」點選服務項目,點選身分如「在校生」或「非在校生」。
(二)輸入「學號」及「出生月、日」。
(三)點選欲「申請項目」(如歷年成績表)及「份數」。
(四)請投入工本費(中文歷年成績表及排名每份10元,英文歷年成績表每份20元)。
〔中文學期成績單在校生每學期3份內可免費列印,超過者請投入工本費(每份10元)〕。
(五)請靜待機器處理後,並於下方出紙口領取「收據」及「歷年成績表」。
三、「在校生」及「非在校生」亦可於上班時間內至行政大樓2樓或教學大樓川堂「資訊站」,在校生每學期可自行免費列印中文學期成績單3份,超過者或校友請自行利用投幣機申購或資訊站以悠遊卡或LINE PAY申購。
同學不需提出申請,其申請及審查方式為:每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由教務處提出合於獎勵標準學生名單,會同學生事務處審查後,送請校長核定公告之。
相關規定請參看本校「學生學行優良獎勵要點」。
註冊繳費
請洽總務處出納組。
請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旁使用「自動化繳費機」列印「註冊繳費證明」,每學期可提供每份列印1份,第2份起每份20元,若有詢問可洽財務處。
一、所謂延修生係指四技學生已修業滿8學期(二技及碩士班學生已修業滿4學期),修習學分(不含軍訓、實習(驗)、教育學程學分)在九學分以下者(含九學分),收取學分費(以學時計收),另加收學生團體保險費及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超過九學分者,則收取學雜費全額。
二、註冊組每年8月初(第1學期註冊) 及1月初(第2學期註冊),將於網頁公告延修生註冊相關事宜。
三、「延修生註冊程序單」請至教務處註冊領取。延修生須依規定期限完成註冊程序,並將「延修生註冊程序單」擲回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
四、相關註冊程序方式,請依教務處當學期公告方式辦理。
辦理註冊時間:
依每學期通告規定之時間內辦理。
註冊完成條件:
持財務處發之繳費單在繳款期限內至銀行辦理繳款。
學籍
申請時間:隨時
申請對象:在校生
申請方式:立即取件
申請方式:請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使用「自動繳費機」-「在學證明」,每學期可免費列印1份,第2份起工本費每份10元。
註:畢業生欲報稅用在學證明,依規定可以學位(畢業)證書影本代替之。
申請時間:平時上班時間內。
申請對象:已畢業校友。
檢附證件:
身分證正面檔。
申請方式:
(一)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enroll
(二)點選右方註冊組快速連結「校友申請文件系統」 進入系統後-依系統指示轉帳後教務處註冊組將寄至指定地址。
(正本僅乙份,其餘影印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申請流程:
一、填具線上申請並繳交相關證件及繳費(每份100元)。
二、可至註冊組領取中文學位證明書或付郵資由教務處註冊組郵寄。
(註:學位證書僅在畢業時發給)
申請時間:平時上班時間內。
申請對象:已畢業校友。
申請方式:
檢具身分證正面檔及護照姓名頁檔可親自申請或以線上申請。
(一)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enroll
(二)點選右方註冊組快速連結「校友申請文件系統」 進入系統後-依系統指示轉帳後教務處註冊組將寄至指定地址。
(正本僅乙份,其餘影印加鋼印)。
申請流程:
一、填具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證件檔及繳費(每份100元)。
二、可至註冊組領取英文學位證明書或付郵資由教務處註冊組郵寄。
1.申請對象:在校生
辦理時間:平時上班時間內
申請流程:
請攜帶戶籍謄本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填寫「學籍資料更改申請表」,辦理學籍變更暨修改學生證內之姓名。
2.申請對象:校友
申請流程:
(一)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二)點選註冊組快速連結-「校友申請文件系統」申請並將【學位證書正本】寄回學校教務處註冊組/進修教學組辦理。
辦理時間:悠遊卡學生證隨時可掛失,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掛失(非持悠遊卡學生證無需掛失)
申請對象:在校生
申請流程:
1.掛失繳費
持工本費250元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自動化繳費機辦」理掛失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留)。
2.領卡
掛失繳費10個工作天後,請於上班時間內,持收據至【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領取補發之學生證。
進修部同學請至【管理大樓1樓教修教學組】領取。
申請時間:新生註冊前
申請條件: 一、重病(須公立醫院證明) 二、特殊事故三、服役(須註冊前即收到徵集令)
申請程序:
一、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附上身分證影本、學籍表、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及家長同意書。
二、持申請表至各單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三、持申請表至註冊組由承辦人簽註並陳主任、教務長核可。
一、若戶籍地址有變更時,請攜帶變更後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至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學籍資料更改單申請變更。
二、家長通訊住址變更請至註冊組填寫「學籍資料更改申請單」。
Q8.本校是否有跨院系或微(學分)學程?各學程之就業方向為何?
目前本校目前有29個跨院系學程,明細如下:
金融管理與科技學程
跨境電商學程
品牌智慧行銷學程
金融科技學程
會計分析與理財學程
稅務策略與保險規劃學程
會計與國際商務學程
品牌創意與行銷學程
新零售電商學程
精準樂活服務學程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工業安全與衛生學程
智慧化生產學程
新農圃技優實作跨域學程
智慧創意設計與開發學程
綠色產品設計學程
電腦動畫設計學程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學程
兒童美語學程
嬰幼兒教玩具設計學程
銀世代樂活與照顧服務學程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學程
電子企業學程
幼保多媒體系統學程
工業4.0ˇ智慧工廠學程
智慧物聯網學程
智慧生活技術與應用學程
等跨院系(學分)學程。
目前本校目前有15個微學程,明細如下:
1.數位金融
2.生產數位轉型
3.環境資源再利用
4.工程管理
5.AIoT
6.菁英英文
7.教育4.0-人文跨域學習
8.人工智慧設計應用
9.智慧生活技術
10.對外華語教學與管理
11.健康食農
12.人文數位科技
13.人文藝術科技(預計112增設!)
14.SDGs數位科技(預計112增設!)
15.USR數位科技(預計112增設!)
相關學程及就業方向參考網頁:
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第二專長」->「跨院系學程」->「學生取得跨院系學程之就業方向一覽表」
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第二專長」->「微學程」->「就業方向-微學程」
自92學年度起如欲修習本校跨院系(原次專長)學程之學生,應於教務處規定期間內(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事先申請,核准後再行修習。
申請方式:請至【學生資訊系統】-「課程相關」-「申請跨院系學程」登錄欲修讀學程,並於公告時程上網查詢審查結果。
申請時間:二年級至四年級上學期止,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申請條件:加修輔系或雙主修不得同時申請同系,亦即二者擇其一。
申請流程:
一、填寫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上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
二、送請主系及加修系(輔系或雙主修)主任同意,簽註核章。
三、申請表交回註冊組審查彙送教務長核准。
相關網頁:
教務處註冊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enroll->【第二專長】->「輔系」或「雙主修」。
受理轉系時間:每學期第11週舉辦轉系、所,轉系、所日程及規範請上網查詢。
辦理轉系條件:參考本校「學生轉系所申請辦法」。
1.四年制大一新生得於大一上學期(依行事曆規範日程)提出轉系、所申請,獲核准者,最快一下轉入新學系、所就讀。
2.碩士班與在職專班碩一新生得於碩一上學期(依行事曆規範日程)提出轉系、所申請,獲核准者,最快一下轉入新學系、所就讀。
本校採學年學分制,各學制如下:
一、大學部
(一)日間部四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4年為原則,二年制修業年限不得少於2年。
(二)進修部二年制學生修業年限除傳播藝術系為2至3年外,其餘不得少於2年;四年制學生修業年限以4年為原則,但不得少於4年。
(三)修讀學士學位之各部、制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能修足規定學分者,得延長修業年限,以2年為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以4年為限。
二、研究所
(一)碩士班畢業應修學分數除論文或其它代替規定外,不得少於24學分,修業年限為1至4年。
在職生及在職專班生未在規定之修業年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修業年限,以2年為限。
(二)博士班畢業應修學分數除論文或其它代替規定外,不得少於18學分,修業年限為2至7年。
休學最多以2年為原則,每次核准至多一年為原則。
辦理休學時間:
每學期之期末考前一天至學期成績寄發前不接受休學申請。
辦理日間部學生辦理休(退)學離校手續流程說明:
一、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暑假辦理時間:星期一至四,9時~15時30分;詳細上班時間請先來電洽詢。
寒假請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時間辦理;詳細上班時間請先來電洽詢。
二、所需資料:學生辦理休(退)學手續時請附下列資料。
(一)休(退)學申請書(家長須於申請書上簽章)
(二)離校手續單
(三)學費繳費收據(俾利財務處及出納組辦理相關退補費事宜)
(四)學生證
三、辦理程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格或上網下載,再依下列程序辦理。
程序一:至系辦公室與導師、系主任洽談休(退)學原因,並由導師、系主任、系辦公室簽核。
程序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住宿服務組及課外活動組單位核章辦理相關事宜。
程序三: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單位核章辦理相關事宜。
程序四:至財務處開繳費或退費單據。
程序五:至出納組辦理退補費及學生團體保險繳費事宜。
程序六:至教務處註冊組核章,並由註冊組代為聯繫圖書館,確認同學是否有任何借用圖書、器材及罰款未繳等事宜,若無統一由註冊組代為辦理,否則同學須親自前往該單位辦理相關事宜。
四、學生須於辦妥離校手續,繳回申請書、學生證,才發給有關證明。
五、若有任何疑義,可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或來電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012~4016)
畢業
一、申請時間: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期間辦理。
二、依據本校學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辦理。
三、本校學則第五十四條規定如下:「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諸項標準者,得提出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之申請:
1.應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各學期名次均在該系該年級學生數百分之十以內,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
2.九十四年次以後役男,申請學士班就學期間服役者不在此限。
畢業生離校手續已採行電腦化作業,同學歸還學士服或各項借用之書籍及器材時,各相關業務單位人員即上網註記您已歸還,各管制項目關卡(例如:歸還學士服、圖書館書籍、歸還各項借用器材等)請同學於公告日起至本校網頁「e-Service」\「學生資訊系統」\【 新生及畢業生專區】\【離校手續管制關卡】中查詢,以利完成各項管制關卡。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時程?
第(1)(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學位考試申請:12月31日(6月30日)前;
學位考試日期:次年1月31日(7月31日)前;
論文繳送截止日:次年2月28日(8月31日)前。
未於上述時程完成離校手續者,視同未畢業,並依本校學則於下1學期辦理註冊或休學。
本校採學年學分制,四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校訂必修軍訓(護理),體育,勞作教育外,至少需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二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二年為原則,所修學分總數除校訂必修體育,勞作教育外,至少需修滿七十二學分,並依各系規定之課程規劃表修課。
作業流程:
一、每學年初加退選前開放大4學生畢業資格審查系統供學生先行核對所修課程,缺課者於加退選期間加選。
二、應屆畢業生可上網審核所修課程,並申請變更所修課程屬性(如選修變必修等),第2學期經系(所)核准後始可生效。
三、本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以電腦系統為主,紙本為輔,畢業生應於3月15日前核對完成,再由系(所)辦公室初審,各系(所)辦公室應於4月15日前完成初審,再由教務處註冊組複審。
四、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須繳交論文2本至教務處註冊組後始完成畢業程序。
因下修課程無法於畢業典禮當天領取學位證書之同學,若因故須要有證明者,可先至【行政大樓服務台旁】、【管理大樓進修部辦公室外】及【第1宿舍大廳】等1樓申請〔應屆畢業證明〕,可立即取件,每學期可免費列印1份,第2份起工本費每份10元,若有未盡事宜,請電詢教務處註冊組(4012-4016)。
應畢業生畢業成績採計至四年級第一學期,名列各班前三名者,如因故需延修者(若已修畢主系規定之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因修讀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及教育學程申請延畢不再此限),資格將由後往前遞補。(外籍學生與原班級採行不同課程規劃,名列原班級前三名者,採加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