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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校生註冊須知

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校生註冊須知

※共同注意事項

請各位同學詳細參閱本須知,以利完成註冊手續。                        學校總機04-23323000

項目

辦理事項

單位/分機

免到校註冊

(線上列印繳費單)

113學年度起無發放紙本繳費單,請於114115日(星期三)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繳費單列印(含暑修)學雜費繳費單查詢】或日間部學生至【第e學雜費入口】,進修部學生【中國信託學費代收】自行列印或線上繳費(如信用卡、網路銀行等)

請於114211日(星期二)前完成繳費;含完成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即視同註冊。

註冊組

4013~4018

就學貸款

1.請於114211日(星期二)前將銀行對保單上傳至學生資訊系統,就學貸款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參照學務處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公告。(上傳步驟請參閱生輔組網頁/安定就學措施/就學貸款公告訊息)。

2.請多多利用「線上申貸」方式完成對保手續。(第1次辦理貸款者及延修生不適用)
  臨櫃最後對保日為114227日,切勿拖延。

生輔組

日間部5014

進修部5018

減免學雜費

1.全面採線上申辦作業,申請路徑: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減免申請及查詢→點選減免申請。

2.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請於114221日(星期五)前至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證明文件,未依規定完成者取消減免資格,須同「一般生註冊」。

3.欲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身分減免之同學,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適用113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

生輔組

5016

行政院

減免學雜費

1. 將依教育部規定,僅限具"本國國籍"日間部大學部學生(不含延修生)將收到扣除1.75萬元的學雜費繳費單,減免欄位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學生無需另外提出申請

2. 進修部大學部學生因註冊金額計算方式為學分學雜費,補助方式依照實際選修金額*50%(如選15學分*1588=23,820元,則補助11,910元),最多補助17,500元,若進修部學生本身具有身障類輕度的學雜費減免身分者,建議使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其餘身分(如低收、中低收等)建議使用「學雜費減免」。

3.若有同學要申請校外補助(如失業勞工子女、軍公教人員子女補助等),請於114211日前至生輔組網站完成線上行政院放棄切結書並回傳至指定表單,詳情請依生輔組公告為主。

4. 具學雜費減免身分者(如低收、中低收及身障等身分)不需填寫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放棄切結書。

延修生

兵役徵集

男生須辦理兵役緩徵或儘召延修申請,以避免相關單位徵調服役或參與教育召集而影響課業;請於開學2週內務必持身分證至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生請於18:00後至管理大樓1樓進修部聯合辦公室)申請緩徵或儘召延修,未完成者,視同放棄緩徵或儘召延修申請。

生輔組

5018

休、退學

欲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休退學者,11421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成「休退學暨離校手續」,免繳學雜費。逾期辦理者,須先完成註冊,始得辦理休退學。

註冊組

4017

注意事項

1.逾期未繳費且未於期限內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者,將依學則第13條規定即令退學。

2.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註冊者,請於114221日(星期五)前將「註冊請假單」傳送至註冊組信箱(enroll@cyut.edu.tw)或傳真至註冊組;傳真號碼:(042374-2353

 

日間部延修生含2年級碩士生於大學時取得碩士班預修生資格者註冊相關規定

1.原則依修課學分(鐘點)數繳交學雜費,收費標準請參考「財務處」網頁。

2.在學缺修學分之大學部延修生,依規定至少須修習1門課

3.先依課務組規定時間上網選課,再依下列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繳費:

1)大學部延修生、碩士班延修生、2年級碩士生於大學時取得碩士班預修生資格者、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有選課):請至註冊組領取「註冊程序單」,依序完成程序(含繳費),並於114224日(星期一)前擲回註冊組,始完成註冊。(如需辦理就學貸款,銀行最後對保日為114227日)

2)碩士班延修生、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僅剩論文且未選課)、大學部延修生僅剩未開課之證照門檻:請於114122日(星期三)起至【學生資訊系統】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114224日(星期一)前完成繳費,即視同註冊。

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除繳交雜費基數外,若另有修課須繳交學分(鐘點)費。

註冊組

4013~4018

◎上列詳細資料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cyut.edu.tw/~enroll

進修部學生註冊相關規定(採學分學雜費)

進修部學生學費繳費單採預收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即依每週實際上課節數×每學時鐘點費,收取費用),俟開學加退選課程後多退少補。

1.四技1-2年級預收22學時3年級預收20學時4年級預收18學時延修生預收2學時

2.碩士在職專班1年級及2年級上學期預收9學時,2年級下學期預收6學時

3.如須辦理就學貸款,規劃選課學時可能高於預收學時,請速洽[學務處生輔組]提高學分數,重新產生繳費單,以利足額辦理就學貸款。(電話04-23323000分機5018

4.教育學程預收6學時。

※預繳學費,待開學加退選結束依實際上課節數再通知補繳或退費。

註冊組

4623

 

113學年度第2學期重要教務行事曆※

日 期

事   項

日 期

事   項

2/17~2/22

課程加退選

4/28~5/2

申請下學期抵免學分

4/7~4/11

申請碩士班預修生資格

4/28~5/2

申請下學期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

4/21~4/25

申請提前1學年畢業

6/7~6/8

畢業典禮

4/28~5/2

申請轉系

6/6

申請本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日

 

◎【大四生注意事項】:

1.請務必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畢業證照門檻】進行審查作業,若為學期課且重覆課名者,第2門不認列畢業學分;通識課程請與通識中心確認,其餘請先與系辦助教確認,以免影響個人畢業權益。

2.大學部學生依規定應修滿8學期,如欲提前畢業者,每學期系排名為10%以內且操行80分以上者,可依學則第54條規定申請提前畢業,通過始得於當學期畢業。

3.系證照登錄於學生資訊系統經系辦審核確認、認定後始為通過。未通過者,將無法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視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延修生,須辦理延修生註冊事宜,並於延修註冊當學期期末結束後始得領取畢業證書(即1151月畢業、2月領畢業證書)

4.若有下修低年級之課程(即開課班級非大四班級)且影響畢業資格者,將會較晚領取畢業證書(預計11472日領畢業證書),請事先做好規劃。

※平日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17時。(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

星期一至星期五,18時~21時。(管理大樓1樓進修部聯合辦公室)

寒、暑假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時間辦理;詳細上班時間請先來電洽詢,學校總機:(0423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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