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註冊須知
※共同注意事項: 請各位同學詳細參閱本須知,以利完成註冊手續。學校總機:04-23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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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辦理事項 |
單位/分機 |
免到校註冊 |
自113學年度起無發放紙本繳費單,請於113年8月1日起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繳費單列印(含暑修)→學雜費繳費單查詢】或日間部學生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進修部學生【中國信託學費代收】自行列印或線上繳費(如信用卡、網路銀行等)。 請於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完成繳費;含完成就學貸款或學雜費減免,即視同註冊。 |
財務處 3715 |
1.請於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將銀行對保單上傳至學生資訊系統,就學貸款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參照學務處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公告。(上傳步驟請參閱生輔組網頁/安定就學措施/就學貸款公告訊息)。 2.請多加利用「線上申貸」方式完成對保手續。(第1次辦理貸款者不適用),臨櫃最後對保日為113年9月27日,切勿拖延。 |
生輔組 日間部5018 進修部5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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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採線上申辦作業,申請路徑: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減免申請及查詢→點選減免申請。 2.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請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至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證明文件,未依規定完成者取消減免資格,須同「一般生註冊」。 3.欲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身分減免之同學,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適用113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 |
生輔組 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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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就學學雜費差距規定補助本國國籍之大學部學生(不含延修生) 減免學雜費,減免欄位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由學校統一申請,學生無需另外提出申請。 2.日間部學生將收到扣除1.75萬元的學雜費繳費單。 3.進修部學生因註冊金額計算方式為學分學雜費,補助方式依照實際選修金額*50%(如選15學分*1588元=23,820元,則補助11,910元),最多補助17,500元,若進修部學生本身具有身障類輕度的學雜費減免身分者,建議使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其餘身分(如低收、中低收等)建議使用「學雜費減免」。 4.若申請校外補助(如失業勞工子女、軍公教人員子女補助等),請於註冊截止日前至生輔組網站完成線上行政院放棄切結書並回傳至指定表單,將於隔日維護繳費單,請務必確認金額無誤再繳費,避免後續還需繳回款項。另提醒「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經教育部確認可以同時享有「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 5.具學雜費減免身分者(如低收、中低收及身障等身分)不需填寫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放棄切結書,請依照本校【學雜費減免】流程進行申請即可,申請者將視為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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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修生 兵役徵集 |
男生須辦理兵役緩徵或儘召延修申請,以避免相關單位徵調服役或參與教育召集而影響課業;請於開學2週內務必持身分證至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生請於18:00後至管理大樓1樓進修部聯合辦公室)申請緩徵或儘召延修,未完成者,視同放棄緩徵或儘召延修申請。 |
生輔組 5012 |
欲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休退學者,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前辦理完成「休退學暨離校手續」,免繳學雜費。逾期辦理者,須先完成註冊,始得辦理休退學。 |
註冊組 4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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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逾期未繳費且未於期限內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者,將依學則第13條規定即令退學。 2.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註冊者,請於113年9月10日(星期二)前將「在校生註冊請假單」傳送至註冊組(enroll@cyut.edu.tw),傳真號碼:(04)2374-2353。 |
日間部延修生含2年級碩士生於大學時取得碩士班預修生資格者註冊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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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則依修課學分(鐘點)數繳交學雜費,收費標準請參考「財務處」網頁。 2.在學缺修學分之大學部延修生,依規定至少須修習1門課。 3.請先依課務組規定時間上網選課,再依下列規定時間完成註冊繳費: (1)大學部延修生、碩士班延修生、2年級碩士生於大學時取得碩士班預修生資格者、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有選課):請至註冊組領取「註冊程序單」,依序完成程序(含繳費),並於113年9月24日(星期二)前擲回註冊組,始完成註冊。(如需辦理就學貸款,銀行最後對保日為113年9月27日)。 (2)碩士班延修生及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僅剩論文且未選課;大學部延修生僅剩未開課之證照門檻:請於113年8月26日(星期一)起至【學生資訊系統】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113年9月24日(星期二)前完成繳費,即視同註冊。 ◎博士班3年級以上學生,除繳交雜費基數外,若另有修課須繳交學分(鐘點)費。 |
註冊組 4012~ 4016 |
進修部學生註冊相關規定(採學分學雜費) | |
進修部學生學費繳費單採預收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費,即依每週實際上課節數×每學時鐘點費,收取費用),俟開學加退選課程後多退少補。 1.四技1-2年級預收22學時;3年級預收20學時;4年級預收18學時;延修生預收2學時。 2.碩士在職專班1年級及2年級上學期預收9學時,2年級下學期預收6學時。 3.如須辦理就學貸款,規劃選課學時可能高於預收學時,請速洽[學務處生輔組]提高學分數,重新產生繳費單,以利足額辦理就學貸款。(電話04-23323000分機5013) 4.教育學程預收6學時。 ※預繳學費,待開學加退選結束依實際上課節數再通知補繳或退費。 |
註冊組 4623 |
※113學年度第1學期重要教務行事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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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事 項 |
9/16~9/24 |
課程加退選 |
11/4~11/8 |
申請五年一貫學程 |
11/18~11/22 |
申請提前1學期畢業 |
11/25~11/29 |
申請轉系、下學期抵免學分 |
11/25~11/29 |
申請下學期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 |
12/23~12/30 |
下學期課程初選 |
114/1/3 |
申請本學期休學辦理完成截止日 |
114/1/6~114/1/11 |
期末考試 |
◎【大四生注意事項】: 1.請務必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畢業證照門檻】進行審查作業,若為學期課且重覆課名者,第2門不認列畢業學分;通識課程請與通識中心確認,其餘請與系辦助教確認,以免影響個人畢業權益。 2.大學部學生依規定應修滿8學期,如欲提前畢業者,每學期系排名為10%以內且操行80分以上者,可依學則第54條規定申請提前畢業,通過始得於當學期畢業。 3.本學期欲畢業延修生,系若有訂畢業門檻,其畢業門檻須於114年2月17日開學前通過,未通過者須繼續辦理第2學期延修生註冊事宜,並於期末結束後始得領取畢業證書。 (即114年6月畢業、畢業典禮當日領畢業證書) ※平日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17時。(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18時~22時。(管理大樓1樓進修部聯合辦公室) ※暑假上班實施期間: 113年7月2日~113年9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