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相關事宜通告
主旨:通告本校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申請辦法」辦理(附件1)。
二、申請時間:民國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至11月29日(星期五)。
三、本次申請為四年制1、2及3年級在校生及碩士班1年級在校生。
四、自111學年度起轉系、所申請至多以兩系、所為限,並提出擬轉入系、所之志願序,且一經填妥志願送交轉入系、所後,即不得再行更改。如同時經兩系、所同意轉入,依其轉系、所申請表之志願系、所順序錄取。
五、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名額及轉系、所審查標準如附件2。轉系、所申請表(附件3)請至本處註冊組或進修部聯合辦公室領取或上網下載。
六、申請方式:請填具申請表勾選志願序且經家長同意簽章,並檢附在校歷年成績單及各系、所要求相關資料後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轉入系、所辦公室審查。如申請轉系擬選填兩個志願之學生,請填具兩份申請表及檢附資料。
七、各系、所如有辦理轉系(所)考試,將另行公告考試有關事項;凡申請轉系、所學生須注意公告之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準時前往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