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退)學離校手續流程說明
一、辦理時間: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至17時。寒暑假辦理時間請先來電洽詢。(12時至13時30分午休)
二、所需資料:學生辦理休(退)學手續時請附下列資料。
(一)休(退)學申請書(家長須於申請書上簽名蓋章)與離校手續單。
辦理休學:學生請於導師第一次訪談日期兩周內(含假日)完成,未於兩周內(含假日)完成者視同未完成休學手續,請重新完成休學申請書與離校手續單。
辦理退學:學生請於導師訪談日期兩周內(含假日)完成,未於兩周內(含假日)完成者視同未完成退學手續,請重新完成退學申請書與離校手續單。
(二)學費繳費收據(俾利財務處及出納組辦理相關退補費事宜)。
(三)學生證。
三、辦理程序: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格,再依下列程序辦理。
程序一:至系辦公室找導師、系主任洽談休(退)學原因,並由導師、系主任、系辦公室簽核。
程序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含住宿服務組及課外活動組)核章。
程序三:至校安暨軍訓室核章。
程序四:至教務處課務組核章,僅進修部學生須辦理。
程序五:至財務處開繳費或退費單據。
程序六:至出納組辦理退補費及學生團體保險繳費事宜。
程序七:至教務處註冊組核章,由註冊組代為聯繫圖書館,確認是否有借用圖書未還等事宜。
程序八:完成休(退)學離校手續。
四、完成手續:辦妥離校手續,繳回申請書、學生證,發給有關證明。
七、如有疑義:可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或來電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013~4020)

